服务条款
1.本服务条款是用户(您)与天津望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望圆环保”)之间的协议。
1.1 重要须知:“望圆环保”在此特别提醒,用户(您)欲访问和使用“望圆环保”网,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中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望圆环保”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未成年人审阅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望圆环保”提供的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对本服务条款全部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望圆环保”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1.2 这些条款可由“望圆环保”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望圆环保”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望圆环保”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陆“望圆环保”网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
1.3 “望圆环保”目前经由其产品服务组合,向用户提供丰富的网上及线下资源及诸多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信息通讯工具、即时通信软件或服务、电子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室、电信增值服务等(以下简称“服务”或“本服务”)。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望圆环保”提供的各种服务,但当您使用”望圆环保”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您应遵守本服务条款及“望圆环保”随时公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等。前述所有的指引和规则,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其他明示规定,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服务条款之规范。
2.用户使用规则
2.1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我们建议您与您的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2.2 除您与“望圆环保”另有约定外,您同意本服务仅供个人使用且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您不可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进行复制、拷贝、出售、或利用本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其中,您不得将任何广告信函与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与信息、滥发邮件与信息、直销及传销邮件与信息以短信、即时通信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但“望圆环保”对特定服务另有适用指引或规则的除外。
2.3 不得发送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非法、虚假、骚扰性、侮辱性、恐吓性、伤害性、破坏性、挑衅性、淫秽色情性等内容的信息。
2.4 用户同意接受“望圆环保”通过电子邮件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在使用电信增值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同意接受“望圆环保”及合作方通过增值服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
2.5 关于在“望圆环保”张贴的公开信息:
2.5.1 您同意您在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或服务项目内张贴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内容,授予“望圆环保”全球性、免许可费、非独家、可完全转授权及永久有效的使用权利,“望圆环保”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及可供”望圆环保”转载手机使用。
2.5.2 对您张贴的内容,您保证已经拥有必要权利或授权以进行该内容提供、张贴、上载、提交等行为。
2.5.3 若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服务条款的规定了,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望圆环保”造成的损失的法律责任。
2.6 依本服务条款所取得的服务权利不可转让。
2.7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8 如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望圆环保”和合作方将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导致“望圆环保”或合作方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等,用户须向“望圆环保”或合作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用户并需对其违反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3.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3.1 用户须明白,本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其它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确认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望圆环保”和合作方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如“望圆环保”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望圆环保”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望圆环保”和合作方不承担责任。此外,“望圆环保”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3.3 “望圆环保”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以上载、张贴、发送即时信息、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望圆环保”无法控制经由本网站传送之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望圆环保”。但在任何情况下,“望圆环保”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望圆环保”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望圆环保”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3.4 与广告商进行之交易:您通过本服务与广告商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包含相关商品或服务之付款及交付,以及达成的其他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为您与广告商之间之行为。除有关法律有明文规定要求“望圆环保”承担责任以外,您因前述任何交易或前述广告商而遭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望圆环保”均不予负责。
4.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及服务条款的修改
4.1 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一切解释权归“望圆环保”。“望圆环保”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4.2 “望圆环保”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4.3 “望圆环保”特别提请用户注意,“望圆环保”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望圆环保”拥有经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断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修改会公布于“望圆环保”网站相关页面上,一经公布视为通知。“望圆环保”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望圆环保”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4.4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望圆环保”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4.4.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4.4.2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4.4.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4.5.4 其他“望圆环保”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5.隐私权保护
5.1 “望圆环保”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保护隐私是”望圆环保”的一项基本政策。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望圆环保”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他个人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的法律和“望圆环保”《隐私政策》之规范。
5.2 您使用“望圆环保”服务时,“望圆环保”有权用数字代码、通用唯一标识符、cookies或其他技术确定进入服务的计算机。“望圆环保”有可能利用所得信息对服务的使用进行总体性及匿名的数据统计及分析,所得数据可供“望圆环保”或其合作方使用。计算机识别技术也会用于执行相关的服务条款。
5.3 “望圆环保”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如该第三方为合法经营的公司且提供同等的用户隐私保护(如电信运营商),“望圆环保”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望圆环保”标识
6.1 “望圆环保”、“望圆环保”logo等,以及其他“望圆环保”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望圆环保”之商标(以下简称“望圆环保标识”)。未经“望圆环保”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望圆环保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望圆环保标识”的行为。
7.信息内容的所有权
7.1 “望圆环保”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网页、广告中全部内容;“望圆环保”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望圆环保”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使用、抄袭、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8.法律
8.1 本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9.保障
9.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望圆环保”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以及其它第三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9.2 用户须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其它
10.1 “望圆环保”的住所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如果用户与“望圆环保”发生争议,用户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望圆环保”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0.2 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并且努力使该规定反映之意向具备效力。
10.3 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望圆环保”之全部协议,规范您对本服务之使用,并取代您先前与“望圆环保”达成的全部协议。但在您使用相关服务、或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亦应遵从所适用之附加条款及权利。
10.4 每项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应以最后发布的通知为准。
10.5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户服务部门与“望圆环保”联系。“望圆环保”及公司保留本服务条款之解释权。